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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个身背大刀的汉子再次出声,对众人也是对杨恪道:“钱是多,可钱再多也要有命去花!二少爷,这次的任务太危险了,我不干了!”
经这么一说,不少人也纷纷醒过神来,顿时鼓噪声再次响起震人耳膜。杨恪掏了掏耳朵,撇嘴随意的道:“都说完了?你们这群猪脑子就不会好好想想,若是这次任务真的没有把握,我会跟你们一起去?难道我不要命了么?”
这么一说,众人登时安静了下来,不过仍旧是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难以决断。杨恪干脆的再说一句:“相信我杨书呆本事的,你们就跟我走。我不敢保证你们这群人一个不死,那是在骗你们。但我保证,你们绝对可以活着走回安阳一半!你们若是不愿意去的话我也不勉强,不过现在要把任务的定金还给我。我给你们留下一点路费,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但是要想清楚,这么走的话,回到安阳可就别想去分那两千两银子了。选吧,给你们半柱香的时间。愿意跟我走的向前一步。”
杨恪一脸随意的说道,一身白袍纤毫不染,与这群衣衫褴褛的佣兵对比鲜明。他的态度显得毫不在意,好像这群人走得一干二净他也不会皱一皱眉头。可越是这样的态度,便越是让佣兵们难以决断。
因为他不是旁人家里的纨绔子,他可是智计百出的杨书呆啊!
或许……他真的有把握?
半柱香的时间后,共有三十七人向前踏了一步,其中包括那个身背大刀的汉子。
这些迈出一步的人几乎都是为了那笔不菲的佣金,他们的心中没有半点荣誉,也没有半点的豪情。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踏出这一步后就即将跟前面那个穿白袍的家伙共同缔造一段小小的传奇。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在将来会成为安阳城里一段动人的传说。
百年后,安阳出现了一支著名的佣兵团,这支佣兵团的战力强横的可怕,但人数却始终只有三十七人。它的名字叫做——“白袍战歌”……
队伍一分为二后,杨恪舍弃了坐马与三十七个愿意冒险一拼的佣兵一同步行向前,速度加快了一倍。
前进过程中,杨恪将一路上刻画的二十幅“生命加成”青阵术纸分发给了队伍中战力强横的队员,这让一辈子都只听过而没见过青阵术纸的佣兵又是骚乱了一阵,信心大增。便是那些没有分到青阵术纸的佣兵也跟着多了些自信。
看样子,杨书呆早已经有了准备,他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去送死。
队伍在推进到瓶口冲十里处停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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